1.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履行好监督、执纪、问责职责;
2.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教育工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,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;
3.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负责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;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,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;
4.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;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,推进廉政文化和廉洁校园建设;
5.检查、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,受理学院党员的检举、控告,对党员违反党章、党纪、政纪、廉洁自律、师德师风等案件进行审查调查、审理,提出处理意见;
6.受理学院党员和党组织的申诉,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,维护党员的权利;
7.监督学院基本建设与维修、招投标、物资采购、选人用人、人事招考、科研、招生就业、评先评优等工作;
8.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,落实省市有关要求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。
9.承办学院纪委的日常工作;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,履行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责;
10.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